【兜底保障】临时性困难救助
日期:2023-01-18 浏览
  (一)救助对象

    临平区户籍,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其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残疾人。


  (二)救助标准
    根据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家庭财产经济损失或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正常医疗困难救助后,剩余自负、自理部分支出的金额30000元(含)以上、10000元(含)-30000元、5000元(含)-10000元三类进行,其中持有《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可分别可申请5000元、4000元、3000元临时性困难救助,其他家庭可申请3000元、2000、1000元临时性困难救助。